新桥人民法庭:劳务纠纷无小事,“调解+履行”一步到位
2024-04-24 11:00:5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周楚远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周楚远)“法官,被告都不出面,我这劳务费还能要得到吗?”

“您放心,法院就是定纷止争的地方,我们一定会用心办理您的案件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”

近日,来到永定区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寻求法律帮助的黄甲遇见了一桩“稀奇事”,被告黄乙没有到庭应诉,但黄甲所诉请的劳务费1万元却很快到了他的账户里。

2024年2月,黄乙雇请同村人黄甲为其施工,约定劳务费为每月8000元,黄甲施工一个多月后,多次向黄乙催要劳务费用无果,遂诉至法院。
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,确定了开庭时间,但黄乙却并未按照约定到达法庭。考虑到该案若缺席判决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,还可能会增加黄甲的执行成本,若能让双方达成调解并及时履行义务,才是化解纠纷的“最优解”。承办法官遂通过电话、微信多次与黄乙进行沟通,从情理的角度推心置腹耐心劝导,从法理的角度释法明理权衡利害。当日,黄乙便主动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,向黄甲兑付了相关款项,双方的纠纷圆满解决。

民生案件无小事,司法为民是宗旨。永定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能动司法,主动倾听、主动询问、主动观察,耐心了解当事人诉求,摸清双方的矛盾点,找准案件“突破口”,力争一次审理便能案结事了,真正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,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责编:王辉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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